法律人的思維
通訊員 邢曉玉
規則恒久遠,秩序永流傳。與道德、倫理、習俗等這些靠人們內心自覺形成的規則有所不同,法律是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一種規則,在法律規則的指引下,人們有所為、有所不為,反之則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凡是講規則,就是法律人重要的思維方式。
作為一名基層的檢察工作人員,規則思維帶來的最大益處在于我們遇到每起案件時,總會優先考慮如何在法律的指引下去解決,這讓處理問題的效率大大提高,同時也讓每一位司法工作人員都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從而保障在處理海量案件時能夠做到公平公正。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規則思維固然讓案件處理事半功倍,但難免有時也會陷入困惑、僵持,今天我們就談談如何能將規則思維揚長避短更好指引實務。
應避免辦案思維的局限性。一方面,辦案人員要不斷吐故納新。由于長期的辦案訓練,辦案人員在不斷累加經驗的同時,也會形成固有的思維認知;而社會生活是在不斷前進變化的、同樣或者同類的案件在不同時期處理時側重保護的法益會有所不同,這也就決定了,辦案人員不能僅憑經驗去評判個案,還需要不斷強化對當前社會形勢發展的了解、人們對法律產品的核心需求,以便在處理案件時能夠做到與時代同步,避免與社會脫節,同時能夠符合民眾的期待。另一方面,辦案人員要建立體系化思維。法律體系構成了調整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而辦案人員在處理案件時,經常使用一種或兩種法律,忽略了其他部門法,甚至其他部門法成了可有可無的擺設,偶爾發現案件涉及其他部門法時,也僅僅只是去關注與案件相關的部分法條或些許內容,這有可能導致案件的處理思路過于單一,甚至可以說問題處理較為生硬。因此強化法律體系思維,擴充思維視野,從大處著眼,不僅能很好地拓展辦案人員的辦案思路,也便于在處理案件時能夠更好地提升高度把握案件的走向,從而讓案件質量更加清澈透明、中正合理。
應注意過分強加規則思維。辦案人員的優勢地位,有時會導致將自身價值體系的規則思維,施加于案件的當事人。針對當事人來說,法無禁止即自由,而對辦案人員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這也就決定了兩者之間在面對同樣問題時不同的處事差異。辦案人員在評判當事人行為時,會依據是否是按法律的流程去行事,是否超越了法律規范的行為框架,這恰恰導致過分苛責了當事人,以致處理案件時有時會出現偏頗。而對當事人來說,在遇到問題時大多不會直接想到運用法律規則這條社會的底線,而是可能會運用道德觀念、社會公序良俗、風俗習慣、市場有效競爭等更高一層的社會規則去解決問題,這就要求辦案人員要學會換位思考,從不同的角度去評判,從而得出準確的結論,因此辦案人員在適用法律指引辦案的同時,多體察人情所共喻之處,法意、人情,實同一體,徇人情而違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權衡于二者之間,使上不違于法意,下不拂于人情,則執法者方能實現形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協調統一。
應著重平衡辦案環節效益。捕訴一體的辦案模式,要求檢察人員更好地銜接偵查與審判,但這也給檢察人員在處理案件時帶來了新的挑戰,捕與不捕有可能對后期案件的走向形成固有的處理方式。辦案人員為更好的保障案件高效運行,應強化辦案思路的多元化,避免僅僅依靠刑事決定權而讓案件陷入被動。這就要求應充分調動檢察機關的監督效能、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等方式,打破部門內部壁壘,加強檢察職能內部協作,避免各自為戰的局面,各業務部門之間在統一法律適用、政策把握和證據標準上下功夫,凝聚合力,積極探索案件背后深層次的矛盾痛點,提升精準性和有效性,做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責任編輯:代廷偉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