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
駐馬店網訊(記者 牛云強 通訊員 趙億)在“豫劍執行”專項行動中,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赴鄭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
2018年11月,張某、李某夫妻二人向王某借款20萬元,還款期限到期后,經多次催要未還款。王某無奈之下將二人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張某、李某于判決生效后三日內給付王某款20萬元及利息3萬元。判決生效后,張某、李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后,執行干警人員多次電話聯系兩名被執行人,督促其履行義務。被執行人都刻意回避,以無錢為由予以應付,后來干脆不接電話。執行人員窮盡措施調查被執行人的下落、財產均未果,申請執行人也提供不出財產線索,案件本可以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但為了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執行人員到被執行人戶籍地進行深入走訪,會同公安機關深入調查,多方打探二人下落。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確定張某在鄭州某建筑工地上干活。
日前,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張某采取拘留措施。張某被拘留后,當日還款80000元,余款與申請執行人王某達成和解協議。
責任編輯:牛云強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