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校園貸”變成“青春債”
摘要:比如,2021年,銀保監會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堅決遏制互聯網平臺精準“收割”大學生的現象。信用消費并不等于過度消費,其成立的首要前提是消費信用,是可持續的還款能力。
“手續簡單,流程快!”“無需利息!無需抵押!馬上到賬!”“專為學生解決資金問題!分期付,分期還,期限長!”……精準圍獵大學生的“校園貸”,曾讓不少人“著了道”。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與共青團中央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青年學生消費者們,理性考慮超前消費,審慎選擇貸款機構,避免陷入不良“校園貸”陷阱。
類似的消費警示不是第一次發出,但細品其中的字眼兒,還是有些變化。在信用消費成為社會正常現象,也是拉動經濟重要推動力之一的背景下,現在大學生的合理消費需求和借貸需求應當被正視。不論是滿足創業需要,還是用于消費支出,抑或拓展人脈關系,“校園貸”的確為不少一時“囊中羞澀”的大學生打開了一扇“經濟解困”的窗。
但是,窗戶打開了,新鮮空氣進來了,蒼蠅蚊子也進來了。近年來,一些非銀行機構和平臺依托互聯網逐漸滲透到“象牙塔”里,創出各種“新詞”來誘導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什么“畢業貸”“顏值貸”“培訓貸”,無論花樣怎么翻新,本質上都是不良“校園貸”,而這些“新詞”背后的“韭菜”,卻是一個個陷入人生困境的大學生乃至一個個背負重擔的家庭。
從這個角度來說,大學生面對“校園貸”,樹立正確消費觀念、學習金融理財知識、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找正規銀行機構貸款,就顯得格外重要。實踐證明,樹立正確觀念是最重要的。正所謂花錢一時爽,花過費思量。試問,利滾利,欠債跟背負著大山似的,還能安心學習?碰上催債的“社會人”,又是威脅廣發短信通知父母親朋,又是堵宿舍堵教室門,那日子還能過嗎?當成長的腳步被“青春債”絆倒,想要爬起來可就困難多了。
指望莘莘學子獨自躲過那些精心設置的“陷阱”,既不現實也不合理。近些年,國家有關部門一直大力整治“校園貸”。比如,2021年,銀保監會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堅決遏制互聯網平臺精準“收割”大學生的現象。下一步,還要繼續堅持“強監管”的思路,從加強消費貸款業務監管、加大對學生的教育幫扶力度、強化網絡輿情監測、加大違法犯罪問題查處力度等方面入手,合力堵上“偏門”。
當然,開好“正門”也必不可少。信用消費并不等于過度消費,其成立的首要前提是消費信用,是可持續的還款能力。除此之外,金融渠道是否正規、風險是否在合理范圍內也是重要考量。比如,可以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考慮學生的特點,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也就是說,只有不斷大力支持正規金融機構向大學生群體提供合適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合理需求,才能讓“良幣”驅逐“劣幣”。
有句名言說得好,所有命運的饋贈,早已暗中標好了價格。大學生借貸本是救“急”不救“窮”、救“難”不救“奢”。面對“校園貸”這樣的饋贈,還是多掂量掂量為好!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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