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大意丟手機 車長熱心忙歸還
摘要: 由于38路車長黃志云正在線路運營,負責接待徐女士的38路線路長李兵力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只要是乘客遺失的東西,不管是現金還是物品,我們發現后一定妥善保管,等待失主認領。” 公交車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公交車長是傳遞文明的使者。
駐馬店網訊(記者 張勇 通訊員 戚阿東)近日,市民徐女士帶著一面印有“拾金不昧,品德高尚”字樣的錦旗來到市公交公司置地公園調度室,向38路車長黃志云表示感謝,感謝他拾金不昧,全心全意為乘客服務。
“我經常坐38路公交車,沒想到手機遺落在公交車上,公交車長不僅替我保管,還主動打電話讓我來領,太感謝了。”失主徐女士激動地說,“手機丟了我還不知道呢,手機內有很多重要信息,還綁定了銀行卡、手機支付等功能,如果丟失將會給生活和工作帶來諸多不便,要不是認真負責的車長撿到,我都不知道該怎么辦?今天我過來送個錦旗向車長表達我的謝意。”
由于38路車長黃志云正在線路運營,負責接待徐女士的38路線路長李兵力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只要是乘客遺失的東西,不管是現金還是物品,我們發現后一定妥善保管,等待失主認領。”
公交車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公交車長是傳遞文明的使者。公交車長的善舉既弘揚了文明新風,又傳遞了社會正能量。
責任編輯: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