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臉制偷,個人隱私權何處安放
摘要:攝像頭記錄下的不僅有小偷,還有個人隱私,有個人的消費習慣、消費記錄。如此一來,我們豈不是要陷入一個被攝像頭、人臉識別、人工智能包圍的世界里。公共空間里也有私密活動私密信息,同樣在法律保護的范圍內,比如,兩個好朋友在一家餐廳里吃飯,他們是在公共場所,但是他們聊天的內容屬于私密信息。
人臉識別在甄別技術上的魅力似乎讓商家無法拒絕。上海多家小超市為了防小偷,紛紛安裝了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攝像頭,一套設備每天采集量在3000條左右。近日,普陀檢察院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制發了檢察建議,督促拆除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攝像頭,保護消費者個人隱私。
有人認為超市為了自身財產安全采取一定措施無可厚非。從表面上看,這的確是把利器。自動化管理,第一時間將可疑人員識別出來,將證據固定。這跟很多小區引入人臉識別系統是一樣的邏輯,希望將陌生面孔擋在小區以外。
問題是你怎么保證這樣的系統不被用在別的地方?攝像頭記錄下的不僅有小偷,還有個人隱私,有個人的消費習慣、消費記錄。人臉識別技術很容易將這些行為甄別出來,誰來保證這些信息的安全?
比如,上一次同樣引起廣泛爭議的人臉識別第一案——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狀告杭州野生動物園違反合同采集人臉識別信息一案,野生動物園方面認為,推出人臉識別主要就是為游客著想,可以提升游客入園的效率。
顯然,商家可以找到無數個理由為自己辯護。而且,超市要防小偷,小區、商用樓就不用防了?它們是不是也可以安裝?
如此一來,我們豈不是要陷入一個被攝像頭、人臉識別、人工智能包圍的世界里。在這樣的世界里,個人蹤跡無所遁形,私人空間被擠壓,那么個人隱私權又何處安放呢?
而且,誰來界定合理或者不合理呢?當消費者不認同時,又該聽誰的?個人信息涉及個人權利,是個非常嚴肅的法律問題,顯然,超市管理方不具備這樣的界定資格。
可以說,在人臉識別一波熱過一波的推廣潮流中,被濫用的風險也在快速積累。你無法保證合理收集,合理使用,更無法保證不會泄露。這里面有很多問題,需要立法來規范:哪里能裝,怎么用,發生信息泄露以后如何追責,厘清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的界限。
法律保護的個人隱私,不是呆在家里才有,走在馬路上、商場里,同樣也有隱私權。公共空間里也有私密活動私密信息,同樣在法律保護的范圍內,比如,兩個好朋友在一家餐廳里吃飯,他們是在公共場所,但是他們聊天的內容屬于私密信息。當我們為了便利好用,將新科技一股腦地推向社會時,不得不考慮其中的風險,多一點冷靜多一些理性。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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