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提高 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
摘要:各縣區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將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列入本級預算,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市財政局將加大對各地標準制訂、預算執行、資金發放等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定期進行通報。
駐馬店網訊(記者 張新理通訊員 傅智良)近日,從駐馬店市財政局傳來消息,駐馬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提高,從原來的月人均不低于420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
為切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近日,根據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相關文件精神,市財政局與市民政局聯合印發《關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再次提高我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我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原來的月人均不低于420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財政補助水平從原來的月人均不低于210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相應提高,按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執行。
目前,市財政已籌集下達2023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1.03億元,專項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項困難群眾救助補助政策落實。
《通知》要求,我市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通過惠民惠農資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賬戶。對于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補助資金統一支付到供養服務機構。各縣區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將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列入本級預算,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市財政局將加大對各地標準制訂、預算執行、資金發放等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定期進行通報。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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