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消協發布2022年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摘要:案例八:春節期間澡票限用 消協認定“無效” 【案情簡介】上蔡縣消費者張女士投訴,其于2021年9月在某洗浴中心花費100元購買澡票30張。
市消協發布2022年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提醒市民避免“踩坑”
全媒體記者劉金霞
年年“3·15”,今又“3·15”。記者昨日從市消協獲悉,2022年全市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304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88萬元,接待消費者來訪和咨詢6300人次。
為給消費者以提醒,避免生活中的“坑”;給經營者以警示,規范企業自身經營行為,共同維護我市良好的市場環境,3月13日,駐馬店市消費者協會發布2022年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電視購物退款難 消協組織“巧”維權
【案情簡介】2022年2月11日,70多歲的曹先生通過電視購物廣告訂購了一部老年手機,貨款由快遞員代收,回家后發現手機無法充電,售后電話不通。
【調查處理】駐馬店市消費者協會接到投訴后,撥打該外地經銷商售后電話仍然無法接通,決定聯系代收貨款的駐馬店某速遞公司,查看貨款是否匯走。經過多方聯系溝通,速遞公司積極配合并將手機收回,貨款全部退還消費者。
案例二:婚介信息有隱瞞 消協介入獲退款
【案情簡介】2022年1月12日,西平縣消費者王先生在該縣某婚介公司交納會員費1688元。公司為其介紹了一名對象并告知沒有整容經歷。經過幾天相處,王先生發現該對象整過容,認為經營者服務存在欺騙行為,要求退款。
【調查處理】西平縣消費者協會向該公司出示了王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等證據,經營者認可并表示愿意接受調解。最終,經營者退還王先生會員費1688元。
案例三:未成年人大額消費需確認無效交易行為應避免
【案情簡介】2022年7月21日,消費者閆女士12歲的女兒私自用600元壓歲錢在確山縣靖宇廣場對面一手機店購買二手蘋果手機一部,閆女士發現后聯系經營者退款遭拒。
【調查處理】確山縣消費者協會組織調解,雙方各執一詞:經營者認為看不出當事人未成年,手機價格公道且沒有質量問題。閆女士拿出女兒的身份證,認為商家的行為不符合正常交易行為。縣消協指出,把手機賣給12歲女孩明顯不妥,店家應承擔主要責任,父母沒盡到監護職責也有過錯。最終經過調解,經營者同意退貨退款。
案例四:責任認定存爭議 購買輪胎和安裝需注意
【案情簡介】2022年4月11日,遂平縣消費者周先生稱其于3月5日在縣城某輪胎店購買了4個輪胎,3月6日找熟人安裝到自家貨車上。當天中午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有3個輪胎漏氣,為此花費救援費用1100元。周先生要求商家為其免費更換3個問題輪胎,并補償其損失1100元。
【調查處理】商家表示輪胎是合格產品,跑氣是因為安裝不專業所致,周先生不愿意花錢去送檢。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遂平縣消費者協會決定終止調解,建議投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案例五:面包吃出異物 消協調解獲賠償
【案情簡介】2022年10月27日,確山縣消費者李女士購買的蜂蜜面包吃出一個類似鋼絲球的異物,她認為自己的健康受到侵害,要求蛋糕房依法賠償。
【調查處理】確山縣消費者協會通過研判,認為鋼絲球非人為故意添加。商家承認該面包是自己生產,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經過兩輪調解,經營者最終同意賠付李女士500元。
案例六:鋼化玻璃“自爆”消協介入免費更換
【案情簡介】2022年9月12日,消費者張女士投訴稱,其于2020年5月6日在西平縣某門窗專賣店購買了2萬元的陽臺鋼化玻璃落地窗。2022年8月23日,玻璃發生爆裂,張女士認為窗戶存在質量問題,要求免費更換。
【調查處理】西平縣消費者協會進行了現場核查。經營者表示,鋼化玻璃有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的自爆率,現有技術無法完全解決,但也不排除外力造成,所以只愿意承擔一半責任。經過宣傳講解消法知識,最終經營者同意免費為張女士更換落地窗鋼化玻璃。
案例七:減肥產品造損害 消費者獲賠償
【案情簡介】2022年4月12日,消費者張先生投訴稱,他于2022年3月在正陽縣某醫美公司購買了500元的“COCO減脂小金豆兒”,服用后身體出現嚴重不適,要求退貨退款。商家則表示該商品系公司分立合并前的店員個人銷售行為,且該店員已離職,不愿賠償。
【調查處理】正陽縣市場監管局進行了調查,發現當事人經營范圍不含減肥類等保健食品的銷售,遂下達責令改正通知,并與正陽縣消費者協會一起進行了消費調解。最終,商家同意一次性賠償消費者損失2000元。
案例八:春節期間澡票限用 消協認定“無效”
【案情簡介】上蔡縣消費者張女士投訴,其于2021年9月在某洗浴中心花費100元購買澡票30張。2022年1月17日去消費時,發現該洗浴中心聲明春節期間澡票停用,洗浴需現金支付。
【調查處理】經過調查,上蔡縣消費者協會認為張女士投訴情況屬實。經過教育與調解,該洗浴中心撤除不合理聲明,同意消費者春節期間可以繼續使用澡票消費。
案例九:家裝地坪受損失 消協介入獲賠15萬元
【案情簡介】2021年10月22日,消費者李先生在新蔡縣城某建材公司一次性購進200多立方米商混土建地坪,并在上面加蓋了其他建筑,累計花費近15萬元。公司承諾3年內不會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半年后,地面出現起泡起皮現象,李先生要求賠償損失16萬元。
【調查處理】新蔡縣消協與被投訴公司進行了現場確認,該公司承認確系其使用不合格黃沙所致,但黃沙的經營方也應承擔責任。縣消協一方面支持李先生委托第三方對其商混土進行司法鑒定,同時積極調解。最終,該公司和黃沙經營方共同向李先生賠償15萬元。
案例十:培訓機構退費難 消協介入獲解決
【案情簡介】2022年3月,市區的李先生向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其于2021年在市區文明大道某藝術學校繳納了4080元培訓費,因擔心疫情一直未讓孩子去上課。現在孩子轉學,要求退還培訓費,學校告知只能退給剩余課程學費且需扣除20%手續費。
【調查處理】在接到轉辦件后,駐馬店市消協工作人員立即向雙方進行了核實并調解。最終,該藝術學校同意退給消費者1360元剩余課程學費,之前送出的舞蹈衣、鞋子、襪、書包、玩具等都送給消費者,不再收回,消費者表示滿意。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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