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建議”還是“決定”
摘要:可以想像,學校“建議”的態度、小張和父母不接受的態度都是多么地堅決,乾縣教育局用“學校無權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這樣色彩鮮明的措辭來回應,也折射出校方和小張方態度的針鋒相對。這本是一個常理,但為什么乾縣黌學門中學對小張有那樣的“建議”呢?
石新宇
近日,陜西省咸陽市乾縣黌學門中學初三學生小張因成績差、沒有完成寒假作業,開學報名時被校方勸退,老師認為他難以考上高中,建議其直接上職高,可實現雙贏。此消息引發關注后,乾縣教育局回應稱學校無權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
雖然校方的解釋“很溫柔”,自稱只是“建議”小張直接上職高,為的是讓小張多一種選擇,但很明顯,學校的“建議”實質上是不讓小張參加中考的“決定”,正如一些領導說“我有一個不成熟的建議”,其實就是要求下屬按他的意思辦。要不然,此“建議”在小張和父母不同意后,就應該煙消云散,真正的建議,對方可以采納也可以不采納,一個小小的“建議”,何至于鬧到網上?可以想像,學校“建議”的態度、小張和父母不接受的態度都是多么地堅決,乾縣教育局用“學校無權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這樣色彩鮮明的措辭來回應,也折射出校方和小張方態度的針鋒相對。
2月17日,筆者曾以《權力的濫用》為題,對平頂山市郟縣第一高中強制學生剪短發進行評論。咸陽市乾縣黌學門中學勸退差生的做法,與強制學生剪短發一樣,同屬權力的濫用。學生完成初中學業,初中的教學任務也同時完成,學生是考普通高中、職業高中還是中專,或者不再繼續讀書,學校和老師可以給出建議無權作出決定。這本是一個常理,但為什么乾縣黌學門中學對小張有那樣的“建議”呢?假如當地及周邊城市沒有職高,學校又會怎么“建議”?事出反常啊。事出反常必有什么?我們知道,升學率是考核一個學校、一個老師教學質量的重要標準和通用標準,而對學校和老師進行教學質量考核,是教育管理部門當然和必然的工作,許多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門還出臺硬性標準,升學率不達標,學校和老師在榮譽方面都會受到影響。于是,多年前,在一些地方就出現了學校不準差生參加中考、高考的現象。乾縣黌學門中學的做法,是不是和升學率有關我們不得而知,但完全有理由懷疑與升學率有關,原因前面已經說得很明白,要不然何至于鬧得滿城風雨?校方所謂的“雙贏”,到底是誰“贏”?
把“建議”當作“決定”,這就是權力的濫用。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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