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駐馬店網訊(記者 牛云強 通訊員 朱可萱)“謝謝法官,我們的這筆貨款終于被要回來了!”近日,西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前往信陽,將躲避執行的羅某甲一舉抓獲,這起合買賣同糾紛案件終于得以執結。
2011年11月,被告羅某甲在被告羅某乙、被告呂某某的擔保下出具欠條,向原告西平某公司購買104700元飼料,后被告羅某甲支付飼料款50000元及相應利息,之后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歸還剩余貨款54700元及相應利息。原告遂將三人訴至西平縣人民法院。
經西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判決被告羅某甲于判決生效五日內償還西平某公司飼料款54700元及相應利息,被告羅某乙及被告呂某某承擔保證責任。
案件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判決義務,原告遂向西平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始終躲藏未露面,后執行干警通過強制執行從擔保人呂某某處執行3萬余元,剩余款項一直沒有執行回來。在執行干警和申請人的密切配合下,終于在近日得知被執行人羅某甲的下落,于是執行干警當機立斷,組織干警驅車前往信陽羅某甲家中,成功將其抓獲。
在現場,執行干警王詠慶堅持做被執行人工作,通過多番釋法明理,被執行人一直推脫沒錢,執行干警遂采取強制手段,將其帶到車上,準備返回西平。在回程途中,被執行人擔心被拘留造成的一系列后果,終于態度軟化,將剩余款項當場履行完畢。
責任編輯:牛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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