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出行——這些物品不能攜帶乘車
摘要:春運進入后期,鐵路部門提醒乘車旅客:乘坐列車除了煙花爆竹禁止攜帶外,以下物品也禁止攜帶進站乘車: 一、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 (一)槍支、子彈類:1.
駐馬店網訊(記者 張麗麗 通訊員 柴 剛)2023年春運已經過去一半,駐馬店火車站安檢員在日常工作中查出了旅客攜帶的大量的危禁品,特別是查獲了一些煙花爆竹,給鐵路運輸安全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1月18日值機員李敬在值機過程中發現旅客行李箱內有疑似煙花爆竹物品,經開箱檢查發現:火箭炮(笛音炸花)17支,炮花9個,摔炮36個。
1月24日值機員張賀在值機過程中發現旅客行李包內疑是煙花爆竹物品,經開箱檢查發現:煙花小炮共計391枚,交公安民警處理。
春運進入后期,鐵路部門提醒乘車旅客:乘坐列車除了煙花爆竹禁止攜帶外,以下物品也禁止攜帶進站乘車:
一、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
(一)槍支、子彈類:1.軍用槍、公務用槍。2.民用槍。3.道具槍。4.上述物品的樣品及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類:1.彈藥。2.爆破器材。3.煙火制品。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1.管制刀具。2.其他器具。
(四)易燃易爆物品:1.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2.易燃液體。3.易燃固體。4.自燃物品。5.遇濕易燃物品。6.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五)毒害品。
(六)腐蝕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感染性物質。
(九)其他危害列車運行安全的物品。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
二、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
(一)銳器:菜刀、水果刀等。
(二)純器
(三)工具農具
(四)其他
(五)持有檢疫證明,裝于專門容器內的小型活動物。持工作證明的導盲犬和作為食品且經封閉箱體包裝的魚、蝦、貝、軟體類水產動物,可隨身攜帶。
三、限制隨身攜帶的物品:
(一)包裝密封完好,標志清晰且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類飲品累計不超過3000毫升。
(二)香水,花露水,噴霧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噴壓力容器日用品,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每種限帶1件。
(三)指甲油,去光劑累計不超過50毫升。
(四)冷燙精,染發劑,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50毫升,每種限帶1件,累計不超過600毫升。
(五)安全火柴不超過2小盒,普通打火機不超過2個。
(六)標志清晰的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含有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限制攜帶運輸的物品。
在此提醒廣大旅客:為了安全、快速、順暢的進站,請您嚴格按照鐵路部門的規定,攜帶符合規定的物品乘車,以免因安檢不通過而耽誤您的行程。
責任編輯:付 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