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人民法院: 法官釋法化解房屋租賃糾紛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朱可萱)“感謝法官,讓我們能夠拿回房租……”,1月5日,西平法院譚店法庭承辦法官李軍現場將租賃款5000元交付到原告苗某手中,當事人對承辦法官耐心、細心化解矛盾的真誠態度表示感謝。
2017年12月份,原告苗某與被告陳某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書》,雙方約定:原告苗某將門面房出租給被告陳某,租賃期十年,年租金13000元,合同簽訂后,2017年至2021年被告陳某每年如約支付租金。但2022年因疫情影響,被告陳某未按約支付全額租金,截至2022年7月,被告陳某拖欠原告苗某租金5000元,雙方多次私下對屋內裝修、門牌等物品協商未果,矛盾激化后,原告苗某一紙訴狀起訴到法院。
雙方當事人見面后各執己見,互不相讓,爭辯激烈。承辦法官李軍耐心向他們陳述利害,表示被告在7月份已經提前向原告提出解除合同,符合法律程序,但欠付租金行為違法。考慮到疫情影響的大背景,雙方當事人確實都各有難處,本著盡快解決糾紛,減輕當事人損失的原則,承辦法官快審快結,多次與雙方溝通,最終,原、被告達成一致意見,解除租賃合同,被告依約支付了租金5000元。
該案件的快速解決幫助當事人減輕了訴訟負擔,化解了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矛盾糾紛,節省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有效緩解審判執行的工作壓力,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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