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攢“私房錢”訂報刊
文/陳健
20世紀80年代后期初中畢業那年,在哥哥的專心輔助下,我學會了騎自行車。這在老家人眼里有些不可思議:“一條腿殘廢了也能學會騎車子,真是不敢想象啊!”他們感嘆著。細想何嘗不是:這些好胳膊好腿的健全人,哪個學騎自行車的時候都摔倒過不少次,有的還學了好幾天,而我只用了不到一個下午。
學會騎自行車也開啟了我的賣菜生涯。家里生產的各種時蔬,有的我是用菜簍子攀附在后面的貨架上,帶著到附近的集市上出售的;有的是用蛇皮袋裝滿,再把兩個袋口牢牢地系在一起耷拉在自行車貨架的兩邊,另再在后座上面橫著加載一袋馱著到事前擬定好的市場上銷售的。具體是用袋子裝還是用簍子盛,以不同的蔬菜而定:比如蘿卜、洋蔥之類多用蛇皮袋裝載,番茄、香椿、黃瓜等則多用簍子盛裝,這樣可以減少揉壓,避免傷了菜的品相。
其實,我是一個“貪心”的人。有時會根據賣的錢數確定“貪污”多少。如賣的錢數比較多,就抽出一元或兩元占為己有,隨后再上繳;如果當天市場行情不是太好,賣的錢不多,就事先拿出兩角或伍角,剩下的上繳給父親。若是趕上少開張或不開張的背運集,就沒有機會貪了。天長日久,口袋里有了些許積蓄。
有了這些“貪污”的“私房錢”,我美好的成長計劃就可以順利實施了。寫作發表文章離不開學習,拿出一部分錢訂閱《人民日報》《河南日報》,因為必須掌握國家的大政方針和黨的重大決定精神,再者可以熟悉報紙的版面和欄目,可以有針對性地投稿。能力有限,它們的價格當時對我來說是天價啊!每次從郵局最多我只能訂一個季度的,有時甚至只能暫時訂一個月的。慢慢地看著,待訂閱期限快結束了,手頭若有寬余,再續訂。《駐馬店報》(現《駐馬店日報》,那時候還沒有《天中晚報》)是身邊的黨報,離自己最近,內容最貼近實際,欄目最符合當地,是投稿的主陣地,當然,不能不訂。可是囊中羞澀,也只能最多訂半年的。每年的報刊征訂季節,訂一兩種文學期刊也是必不可少,如《青年文學》《丑小鴨》等,這些都是我在郵局的征訂目錄冊子上看了又看、選了又選才咬咬牙下狠心敲定的。因為它們的價格我能夠承受得了,不然再好的報刊也只能望而卻步。
說起來辛酸,“貪污”克扣攢“私房錢”,我也是無奈而為之。
那些年家里養雞雞發瘟,喂豬豬病死,副業搞得一塌糊涂。7張嘴巴只有父母兩個勞動力。姐姐10多歲時患了類風濕,造成殘疾,慢慢地不能行走了。哥哥和兩個弟弟尚在就讀,處處要花錢,而進錢的渠道只有賣菜和出售少許余糧。除了逢年過節,我家平日里很難見到肉食之類的葷腥。若讓家里一下子拿出百元以上給我訂閱報刊,自不必說,答案可想而知。
最初寫稿不得要領,通常擠時間絞盡腦汁寫好的稿子,投出去之后杳無音信,如泥牛入海。投稿需要郵費。那時郵資從八分漲到一角、兩角、伍角……然積少成多,久投不中,家里會樂意嗎?
我是一個專注執著的人,認準的路子九頭牛也拉不回來。堅持,咬著牙持之以恒地堅持。最終,我寫的稿子叩開了報刊電臺的大門,數額或多或少的稿費單隔三岔五飛進了我的衣兜,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我的思想壓力,增強了我的寫作動力。
其實,賣菜時攢的“私房錢”有時也是從牙縫里擠出來的,賣了菜感覺不是特別餓的話,就忍一忍勒緊腰帶蹬著車子往家趕,把省下來的吃飯錢裝進衣兜。
如今,我是一名離退休不遠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細思量,如果不是當初賣菜時“貪污”偷攢“私房錢”訂報刊寄稿件,如果不是當初那種“不到黃河心不死”的執著堅持,根本不會有我改變命運的人生。現在機關單位每日所見的報刊多了,獲取信息的渠道也多了,但我依然時常回想起在老家賣菜的日子,回想起偷攢“私房錢”的點點滴滴,回想起到郵局領稿費的那一幕幕。艱難的日子很快過去,母親去世已有4年,父親也已年近八旬。偶爾與父親談起,他老人家總會千叮嚀萬囑咐:孩子,遇上了這個好時代,這是福啊,一定要懂得珍惜!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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