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 體恤殘疾當事人 送款上門顯溫情
駐馬店網訊 (通訊員 張敏)“謝謝法院,謝謝法官,沒想到你們把錢送到俺家了,太感謝你們了……”11月23日上午,當手拄拐杖的李大爺接過汝南法院金鋪法庭庭長張巖法官送來的一萬多元案款時,李大爺和家人激動萬分,不停地連聲感謝。
今年3月,李大爺及其家屬高某與被告李某因瑣事發生糾紛受傷,后李大爺同高某將李某訴至汝南縣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賠償二人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款項。因調解未果,汝南法院一審依法判決由被告支付原告各項費用12430元。被告李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決。在得到中院維持原判的結果后,張巖法官第一時間聯系了被告,告知其原審判決已經生效,耐心地對被告李某做思想工作,促使被告李某主動把賠償款交付到法庭。
考慮到二原告年事已高,且李大爺又是殘疾,每次去法庭都是駕駛三輪車,張巖法官決定送款到家。在法官當面將賠償款12430元點清交到原告李大爺和高某手中時,已將近中午一點,原告高某拉著辦案法官的手堅持要留張巖和同事們在家中吃飯,被張巖法官婉言謝絕。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溫度。近年來,汝南縣人民法院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從細微之處入手,為老年、殘疾、患病等行動不便的當事人開辟綠色通道,采取進村入戶調解、上門就地開庭、跟蹤督促履行、開展司法救助等措施,主動回應群眾關切,通過一件件看得見、摸得著的好事實事,將司法服務做細做實,不斷增強群眾對公正司法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好評。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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