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交警連續奮戰6晝夜成功偵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駐馬店網訊(記者 鄧丹華 王朝朝 通訊員 姚建勛)11月19日,汝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經過6晝夜的連續艱苦奮戰,成功偵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11月14日6時30分,汝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值班民警接到縣局110指揮中心指令:11月14日6時25分許,徐某某駕駛兩輪電動車沿三門閘至板店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汝南縣板店派出所南路段時,被車輛撞傷昏迷不醒。事故發生后,肇事車駕駛人駕車逃逸。
接到報警后,事故中隊值班民警潘留印、于繼校帶領輔警駕駛警車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并通知120急救中心對傷者進行搶救。民警到達現場后,先期到達的120急救中心醫務人員已將被撞昏迷的傷者徐某某拉往醫院搶救。民警隨即對事故現場進行了認真細致的勘查,發現兩輪電動車已被撞得嚴重變形,同時發現現場遺留有保險杠碎片,但難以確定是什么類型的車輛所留,這給案件偵破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案情復雜!民警潘留印、于繼校隨即向大隊長張穩占匯報案情。由于傷者被撞昏迷正在醫院搶救,案情重大!大隊長張穩占高度重視,迅速召開案情分析會,隨即指示成立“11.14”破逃專案組,迅速啟動快速破逃機制,全力開展偵破工作。
“11.14”破逃專案組成立后,事故中隊長霍得正帶領潘留印、于繼校等民輔警馬不停蹄迅即投入偵破工作。偵破工作中,專案組把偵破的突破口聚焦在現場遺落的保險杠碎片上,經專業人員辨認,初步確定系小型汽車前保險杠碎片。根據這一重要線索,專案組明確工作分工,兵分兩路:一路以事故現場為中心,加大調查走訪范圍,尋找目擊證人;一路對現場周邊的監控卡口海量監控資料逐一進行比對核查。
功夫不負有心人!根據掌握的線索,通過調查走訪和調閱監控資料核查比對,專案組民警于11月19日上午,鎖定魯F601RD小型面包車有重大肇事嫌疑。經調查走訪了解,魯F601RD小型面包車系在汝南修筑安羅高速的一名河北男子于某某經常駕駛的車輛。經進一步走訪,專案組民警發現最近幾天于某某并未駕駛該車。專案組民警判斷,可能肇事后,車輛受損正在修車店進行維修。專案組民警隨即對安羅高速項目部附近的修車店進行摸排。經地毯式排查,于11月19日上午10時許在一家修車鋪發現該肇事嫌疑車輛,不過此時車輛受損部位已經全部維修一新。經檢驗鑒定,確定魯F601RD小型面包車就是肇事車輛。了解到當日中午于某某將來修車鋪取車,專案組民警守株待兔,于當日中午12時許,在修車鋪將來取車的于某某抓獲。
經訊問,于某某供述:2022年11月14日早晨6時25分許,其駕駛魯F601RD小型面包車沿三門閘至板店公路去安羅高速汝南工地干活,由南向北行駛至汝南板店派出所南路段時,與同向行駛的一男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相撞,致該男子受傷,由于自己又沒有駕駛證,他非常害怕,就駕駛車輛逃離了現場,并將車輛開到修車鋪進行維修。因于某某交通肇事逃逸又無證駕駛,11月19日下午,其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至此,該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經過專案組民警連續6晝夜的艱苦奮戰成功偵破。
責任編輯:鄧丹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