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總工會“法院+工會”維權模式解民憂
摘要:被執行人胡某與李某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年初經縣總工會幫扶中心和縣人民法院調解無效,法院判決解除胡某與李某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胡某退還李某購房款19萬元本息。
駐馬店網訊(記者 姚 晶 通訊員 吳 予)日前,汝南縣總工會幫扶中心負責人接到一位來自企業女職工李某的電話稱,被執行人胡某剛才主動找到她商量還款,雙方達成和解并且欠款已經歸還,請幫扶中心工作人員陪同去法院辦理撤案申請。這是該縣采取“法院+工會”維權模式,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并順利執結的成功案例。
被執行人胡某與李某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年初經縣總工會幫扶中心和縣人民法院調解無效,法院判決解除胡某與李某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胡某退還李某購房款19萬元本息。判決生效后,胡某未依照判決履行,李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得知執行法官即將依法向被執行人胡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進入執行程序時,被執行人胡某主動找到申請人李某,請求工會出面,通過“法院+工會”維權模式訴調解決,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雙方達成和解,并歸還了欠款,這一涉及職工民事糾紛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責任編輯:付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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