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
摘要:未滿16周歲居民首次申請辦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11月11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戶政管理“放管服”改革,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我省即日起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全國試點工作,在我省生活的部分外省群眾無需再回戶籍地,在居住地派出所即可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據介紹,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的受理范圍為: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南、海南、重慶、貴州等省(區、市)在我省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居民。
根據要求,年滿16周歲居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居民首次申請辦證,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
辦理業務時有哪些注意事項?據了解,此項業務由受理地公安機關核驗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現場采集申請人人像、指紋信息(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的,須拍照留存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核,可確認申請人身份信息準確無誤的,于五個工作日內審核簽發;對申請人身份信息存疑,經核查仍難以確認身份的,申請人需回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領居民身份證。(記者 王斌)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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