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生肉起糾紛 判決還款定紛爭
駐馬店網訊(記者 周濤 通訊員 王磊 趙子銳)拖欠生鮮肉款,屢屢催促卻以種種借口推脫不還,無奈之下劉某將程某告上法庭。近日,遂平縣人民法院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據了解,原告劉某系經營生鮮肉的個體工商戶,被告程某經營超市,經常到劉某店鋪購買生肉,一來二去兩家非常熟悉。某日,程某前來購買生肉時,提出錢款不夠,想要賒賬,劉某考慮到雙方熟識,便答應了程某的請求,并讓程某在清單相應位置簽字確認。之后程某常有賒賬,卻不見還錢。劉某按奈不住,上門問程某要錢,程某卻謊稱劉某兒子經常到自己的超市來,已經把錢給其兒子了。無奈之下,劉某一紙訴狀將程某告到了法院,請求對方償還生肉款。
遂平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程某購買原告劉某賣的生肉,雙方買賣合同關系成立。被告程某對原告劉某提供的清單無異議,并認可系其本人簽名,被告拖欠原告生肉款3667元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予以支持。被告程某辯稱該款已支付給原告兒子,沒有提供相關證據,對其辯稱意見不予采信。遂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判決被告程某支付原告劉某生肉款3667元。
責任編輯:丁繼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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