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精心執行涉企糾紛 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櫻子)為不斷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牢固樹立服務意識,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在執行涉營商環境案件中,堅持主動服務、優先執行,及時為經營主體排憂解難,以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效,喜迎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太感謝法官了,這錢我討了四五年了,沒想到這么快你們就幫我要回來了……”。
10月9日,執行局執結了一起21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僅用時不到20天。申請執行人吳某拿到拖欠了五年的貨款,不停地向執行干警表示感謝。
2017年,吳某與白某等三人簽訂建筑材料買賣合同,約定吳某向三人提供方木模板。雙方結算后,白某三人尚欠吳某貨款21萬元,經多番討要無果。2022年2月,吳某無奈將三人訴至法院。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但白某等三人未按調解書償還21萬元貨款,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了解決申請執行人經營資金困難,執行法官及時傳喚被執行人到庭,當面講清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將采取查封車輛措施,經過執行人員析法明理,被執行人當天還清21萬元欠款。
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程某與邱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判決邱某返還程某“現代225”挖掘機一臺。
執行法官考慮到本案的執行標的物(挖掘機)是大型生產設備,晚執行一天就會給申請人造成一天的損失。執行法官在聯系不到被執行人的情況下,想方設法查找挖掘機下落,最終在板店鄉一廢棄場地內找到該挖掘機。
10月11日上午7時30分,執行局組織人員到板店鄉,對應返還交付的挖掘機進行強制交付。趕赴現場前,對可能發生的妨礙執行、施工安全事項進行充分研判,制定了處置預案。
到達執行現場后,工作人員清除掉挖掘機上面爬滿的雜草,認真核對車輛型號,同時處置了現場妨礙執行的人員。經過一個上午的努力,終于將挖掘機修復、啟動,申請執行人將車輛開離,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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