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散步之樂
摘要:只是現代社會進步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大大提高,60多歲的年紀,拄杖,不見得,可我已走在去往古稀的路上。所以我要讓家人放心,便用散步代替跑步。初秋時節,我喜歡在華燈初上的時候出去散步。步道圍著小區建了一圈,有1500米左右,正適合吃過晚飯的人們,出來散散步。
文/鄭立華
對我來說,散步之樂,樂就樂在可以暫時“走失”一下自己,在晚霞的映襯下,在一條路上,放飛心情……
散步,是我這兩年喜歡上的健身方式。上年紀了,我考慮把每天一次的三公里跑替換掉。朋友說,跑步跑了20多年,怎舍得讓出這塊地盤。嘿!誰叫我已是杖鄉之人,不服老不行了。《禮記·王制》有云:“六十杖於鄉”。我剛好是60多歲的年紀,但我不想拄杖行于鄉里。
據說古時候,人到了60歲便可以給自己準備一根拐杖,以備不時之需。只是現代社會進步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大大提高,60多歲的年紀,拄杖,不見得,可我已走在去往古稀的路上。妻子說這個年紀再去跑步,給心臟、膝蓋的壓力太重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所以我要讓家人放心,便用散步代替跑步。
初秋時節,我喜歡在華燈初上的時候出去散步。小區內有一條新建的健身步道,兩米多寬,是用棗紅色的塑膠鋪成的。步道圍著小區建了一圈,有1500米左右,正適合吃過晚飯的人們,出來散散步。我想酒足飯飽之后,出門走一走,適當運動一下,有助于新陳代謝,一來可以卸下身上多余的負擔,二來可以令全身的筋骨舒展一下。這個時候,城市漸漸安靜下來,沒有了白天的喧鬧,幾只蛐蛐也跑出來透氣了,還“唧唧唧”地叫個不停,如一段美妙的樂曲,奏響在耳邊。于是放下了繁雜瑣碎,一縷秋風吹過臉頰,腳下輕飄飄的,正適合看風景養眼。
散步,可以是一個人悠悠然地走,也可以跟自己的老妻同行,或者叫上一兩個朋友從容地漫步。當然,如果是自己一個人走,我會一邊走一邊欣賞路旁的風景,有靜止的,也有動態的。靜的是樹木花草,它們散發出一陣陣清香,沁人心脾;動的是跟我一樣的散步人,他們有的邁步隨意,有的健步豪邁,每次跟他們交會的時候,總能感覺到有一股清風從身邊飄過。
散步最大的好處就是讓我理順了心氣、鍛煉了腳力,不但視野變寬了,而且人也精神多了。散步給了我一個不急不躁的行事風向標。所以,我說走出去散散步,散去的是浮躁的情緒,散走的是浮夸的念想。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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