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糖耐量試驗你了解多少
摘要:空腹血糖≥7.0mmol/L,2小時血糖≥11.試驗的臨床意義 1.診斷糖耐量減低。有無法解釋的腎病、神經病變或視網膜病變,其隨機血糖<7.8mmol/L,可用 OGTT了解糖代謝狀況。
葡萄糖耐量試驗包括口服糖耐量試驗(OGTT)和靜脈葡萄糖耐量試驗(IGTT),是在口服或靜脈注射一定量葡萄糖后2小時內做系列血糖測定,以評價個體血糖調節能力標準方法。
WHO推薦的標準化OGTT,實驗前3天,受試者每日食物中含糖量不低于150g且維持正常活動,影響試驗藥物應在前3天停用。試驗前應空腹10小時~16小時,坐位取血后5分鐘內飲入250ml含75g無水葡萄糖的糖水(妊娠婦女用量為100g;兒童按1.75g/Kg計算,總量不超過75g),之后每隔30分鐘取血一次,歷時2小時(必要時可延長血標本的收集時間)。整個試驗過程中不可吸煙、喝咖啡、喝茶或進食。
試驗結果的判讀
1.空腹血糖正常(<6.1mmol/L),并且2小時血<7.8mmol/L為正常糖耐量。
2. 空 腹 血 糖 介 于 6.1~7.0mmol/L,2小時血<7.8mmol/L為空腹血糖受損。
3.空腹血糖<7.0mmol/L,2小時血糖介于7.8~11.0mmol/L為糖耐量減低。
4.空腹血糖≥7.0mmol/L,2小時血糖≥11.0mmol/L為糖尿病性糖耐量。
試驗的臨床意義
1.診斷妊娠糖尿病。
2.診斷糖耐量減低。
3.有無法解釋的腎病、神經病變或視網膜病變,其隨機血糖<7.8mmol/L,可用 OGTT了解糖代謝狀況。
(駐馬店市中心醫院醫學檢驗科 胡迎超)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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