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回駐馬店市驛城區沙河店 棉花加工廠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摘要:根據國家及自然資源部有關法律法規,用地單位駐馬店市驛城區沙河店棉花加工廠及宗地相關權益人如果對區政府收回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存在異議,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持有效證件到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陳述理由,逾期無異議則視為同意,我局將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并注銷原頒發的國有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依法收回沙河店棉花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對YC-2021-16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拍賣出讓的批復》(驛政文〔2022〕127號)文件的精神,現依法收回“泌國用99字第030105003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并由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辦理注銷登記。該宗地位于驛城區沙河店鎮駐南路與沙中北路交叉口東北角,土地使用權人為駐馬店市驛城區沙河店棉花加工廠,批準用途為加工、車間、辦公用地,土地登記面積為31435.6平方米(折合47.15畝)。
根據國家及自然資源部有關法律法規,用地單位駐馬店市驛城區沙河店棉花加工廠及宗地相關權益人如果對區政府收回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存在異議,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持有效證件到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陳述理由,逾期無異議則視為同意,我局將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并注銷原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特此公告
聯系單位: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驛城分局
聯系電話:0396-2915007
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驛城分局
2022年9月5日
責任編輯:閆繼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