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開出首張“不戴口罩”罰單
摘要:8月26日,該所執法人員對該餐飲店進行責改復查中發現,仍有從業人員在經營期間未佩戴口罩,依據《河南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第七條之規定,對該從業人員予以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駐馬店網訊(記者 侯偉峰 通訊員 李升)8月26日,泌陽縣楊家集鎮市場監管所對一餐飲店從業人員在經營期間未佩戴口罩,處以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這是自今年7月1日起《河南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實施以來,泌陽縣市場監管局開出的首張不按規定佩戴口罩罰單。
近日,泌陽縣楊家集鎮市場監管所在市場檢查中發現,一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在經營期間未佩戴口罩,根據《河南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餐飲店加強員工疫情防控管理,立即改正違規行為。8月26日,該所執法人員對該餐飲店進行責改復查中發現,仍有從業人員在經營期間未佩戴口罩,依據《河南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第七條之規定,對該從業人員予以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泌陽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中,將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規范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經營行為,為泌陽縣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責任編輯: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