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湖派出所 民警化解租房糾紛
摘要:經了解得知,房東趙女士向租客趙某催繳拖欠了2個月的房租,而趙某以在租房期間丟失錢財為由拒交房租。遂平縣公安局蓮花湖派出所不斷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踐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楓橋經驗”精髓,受到轄區群眾的一致好評。
駐馬店網訊(記者 吳 峰 通訊員 耿旖旎)近日,遂平縣公安局蓮花湖派出所妥善調解一起因房屋租賃問題產生的糾紛,贏得雙方的肯定和贊揚。
8月10日8時許,蓮花湖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趙女士報警,稱其與租客趙某因房租問題發生糾紛,請求幫助。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輔警立即趕到現場向雙方了解情況。經了解得知,房東趙女士向租客趙某催繳拖欠了2個月的房租,而趙某以在租房期間丟失錢財為由拒交房租。
民警見雙方都不肯讓步,本著“矛盾不上交”的原則,通知雙方到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解。在民警、輔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的情緒平復了許多。民警找到雙方矛盾的焦點,積極耐心地為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打開心結,對房租問題達成共識,最終握手言和。一起糾紛在民警、輔警的耐心調解下得以成功化解。
遂平縣公安局蓮花湖派出所不斷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踐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楓橋經驗”精髓,受到轄區群眾的一致好評。
責任編輯:張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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