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駐馬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從7月1日起可以門診報銷
駐馬店網訊(見習記者 郭詩瑋)
近日,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印發《駐馬店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將啟動實施職工醫保門診保障制度,將門診費用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減輕參保人門診醫療費用負擔。
7月1日以后,職工普通門診共濟將覆蓋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全體參保人員,門診報銷政策為:參保職工在統籌區域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費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50元/次,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為50%,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為60%。醫院級別越低,起付線越低,報銷比例越高。職工一個參保年度內普通門診費用的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1500元,退休人員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
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為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月定額劃入,劃入額度為駐馬店市實施改革上一年度基本養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60元)。
同時,參保職工可以用本人個人賬戶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也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本人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等的個人繳費。
參保人員在市域內定點醫藥機構門診就醫,持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直接結算。
責任編輯:高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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