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 《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
新華社北京6月20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是做好政治協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制定《條例》,對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準確把握政治協商的定位,通過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工作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確保政治協商正確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協商效能,把黨中央關于政治協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通過政治協商求同存異、聚同化異,在根本問題、重大問題上統一認識,把各方面力量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推動形成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大合力。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條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條例》全文如下。
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
(202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 2022年6月13日中共中央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政治協商,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圍繞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以及其他重要事項開展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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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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