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為縣創業貸款擔保中心追回不良貸款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馬琳)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訴前調解中心在線成功調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縣創業貸款擔保中心追回2.8萬余元不良貸款。
2019年9月,王某向新蔡縣創業貸款擔保中心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雙方于當天簽訂擔保合同,并通過銀行向王某發放了15萬元貸款,貸款期限為2年。2020年初,縣創業貸款擔保中心與王某簽訂再擔保合同時,張某、徐某為王某提供擔保。可該筆貸款到期后,王某并未清償完畢,擔保人張某、徐某也未盡到擔保義務。2022年4月12日,縣創業貸款擔保中心向銀行代償了王某拖欠的貸款本息共計2.8萬余元。為此,縣創業貸款擔保中心訴至本院,要求三被告支付其代為償還的銀行借款。
在征得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同意后,該案分流至訴前調解中心。因王某目前在外地,處于疫情封控區域,調解員馬琳決定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行在線調解。調解過程中,調解員馬琳通過微信、電話引導被告下載和注冊“多元調解”APP,并進行三方視頻通話。調解員馬琳耐心、細致地向被告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償還欠款的法律后果,在調解員的耐心調解下,王某當即通過網銀支付所欠款項,縣創業貸款擔保中心申請撤訴。
創業擔保貸款是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擴大和穩定就業、“貸”動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此案件的成功調解,有效保障了我縣創業就業工作的順利進行。下一步,新蔡縣人民法院將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融入司法辦案全過程,加大涉企案件調解力度,依法高效處理各類市場主體民商事糾紛,努力為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責任編輯:代廷偉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