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公正審判促和諧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趙倩)“千里家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展現了中華民族鄰里和睦謙讓的傳統美德,時至今日,構建和諧的鄰里關系仍然十分重要。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孫召法庭成功審結了一起相鄰通行糾紛案件。
周某與張某是同村鄰居,居住于村東西水泥路的南側,其中原告周某住房位置坐西朝東;被告張某住房位于原告住房往北錯對門,位置坐東朝西。被告張某路西為同村村民張某某住房。原被告兩者之間有且僅有一條南北方向通行小路,且該路為原村委規劃通行路,寬5米,直通村東西水泥路,是原告生活生產的唯一通道并長期通行。
2020年秋被告張某以其門口南北路是其家宅基地為由強行將通行小路用水泥砂石封堵設障,以阻止原告周某通行。2022年2月經村委調解期間,被告把該路所設障礙上加裝鋼筋網,致使原告再不能通行。后周某以相鄰通行糾紛為由,將張某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張建華多次深入現場勘查、走訪,了解事實真相。
經審理,被告提出該爭議小路歸其“所有”且原告有其它通路證據及理由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判決被告張某停止侵權、排除妨礙 、拆除通行路障,恢復原狀并確保原告張某通行。
相鄰關系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是重要的民生問題之一。新蔡法院始終堅持以“我為群眾辦實事”為著力點,將公正司法、為民解憂、擔當作為落在實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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