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規范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行為
摘要:加強價格自律管理,在經營活動中自覺做到不串通漲價、不囤積居奇、不哄抬價格、不價格欺詐,不做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對價格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價格違法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
駐馬店市規范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行為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對價格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價格違法行為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5月4日,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通告,以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全市生活物資和防疫物資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通告要求,全市各有關經營者要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增強社會責任感,規范價格行為,穩定價格秩序。要堅持合法守信經營。嚴格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準確記錄與核定生產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要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加強價格自律管理,在經營活動中自覺做到不串通漲價、不囤積居奇、不哄抬價格、不價格欺詐,不做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通告指出,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供應充足、價格平穩,請消費者理性消費、有序采購,避免過量囤積造成浪費。如發現有相關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15熱線舉報,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監督。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對價格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影響惡劣的,予以公開曝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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