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城市區域聲環境功能區劃分
摘要:三、聲環境功能區類別及限值(一)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規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為5類,見表1。
一、區劃范圍
駐馬店市中心城區,西至嫘祖大道,東至京港澳高速,北至仁愛路,南至靖宇大道。
二、區劃原則
(1)以改善聲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聲環境為目標。
(2)以城市總體規劃為指導,重點考慮城市近期規劃和用地現狀,按照規劃用地性質、用地現狀、聲環境質量現狀和現行聲環境功能區,科學劃定聲環境功能區類別。聲環境功能區應覆蓋整個城市規劃區范圍,并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用地性質變化而同步調整。
(3)調整聲環境功能區類別進行充分的說明,不隨意降低已劃定的聲環境功能區類別,嚴格控制4類聲環境功能區范圍。
(4)遵循城市建設和發展的客觀規律,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功能區劃定應有利于環境噪聲管理和促進噪聲治理。
(5)宜粗不宜細,宜大不宜小。三、聲環境功能區類別及限值(一)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規定,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為5類,見表1。
責任編輯:張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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