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除隱患 鐵腕護平安——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側記
駐馬店網(記者張新成 通訊員 蔣軍華)
4月18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了解到,為深入推進全市道路運輸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切實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經營秩序,保護依法經營者合法權益,消除道路運輸安全隱患,促進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從4月11日開始12月31日結束,我市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拳出擊打擊整治非法違法營運行為,切實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堅決遏制疫情通過交通運輸渠道傳播,為人民群眾安全出行和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穩定提供堅實的交通運輸執法保障。
重拳出擊嚴查交通違法行為
非法營運。未取得道路運輸相關經營許可或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許可證件從事班線客運、包車(旅游)客運、巡游出租車、網絡預約出租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大件運輸等非法營運行為;違反疫情防控政策,非法營運車輛、私家車搭載風險人員返駐入駐行為。
客車違法營運。網約車平臺公司向未取得經營資質、起訖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的車輛和駕駛員派單,巡游、網約出租汽車跨區域異地駐點營運和網約車駕駛員巡游攬客、站點候客、以及巡游、網約出租汽車使用非法網絡平臺和變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班線客車經營者不按批準的配客站點停靠、不按規定的線路或日發班次下限行駛,私設站點和不按核定場站進站經營、變線和串客、甩客、倒客等違法經營行為;包車(旅游)客運經營者未持有效的客運標志牌、搭載包車合同以外乘客、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所在地、按班車模式定點定線運營等行為;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拒載、議價、惡意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接受電召任務后不履行約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利用QQ、微信群等即時通訊手段違法組客、拉客等違法經營行為及以順風車名義變相從事非法客運經營行為。
危貨車輛違法營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制作危險貨物運單、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者超出檢驗有效期的罐體運輸,以及承運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違規夾帶危險化學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普通貨車違法營運。超限30%以上的運輸砂石、水泥、鋼材等半掛牽引車、重型載貨汽車超限超載,尤其是“百噸王”嚴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貨車非法改裝違法行為。
大件運輸車輛違法營運。未經許可擅自行駛公路、車證不符和“大車小證”、車輛及裝載物品與《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記載的內容不一致、未按許可的路線時間及“辦短跑長”以及三類大件運輸車輛未按許可規定的護送方案采取護送措施等違法違規行為。
“一超四罰” 打出治超組合拳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實施,動員部署階段(4月11日至4月20日)。集中整治階段(4月21日至11月10日)。總結提升階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專項行動“回頭看”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小組要求,違法超限運輸處罰案件結案后7日內,各執法大隊通過省四級聯網《河南省超限超載執法文書及抄告系統》,以及《河南省交通運輸信用歸集上報系統》完成處罰信息抄告及信用信息歸集上報工作;定期排查、梳理本地域貨運企業、貨運車輛、貨運駕駛員違法信息,對超限違法處罰數達到貨運企業車輛數10%以上的企業,對超限違法處罰數達到3次以上的車輛和貨運駕駛員一律依據“一超四罰”相關規定分別給予停業整頓、吊銷證照等處罰。
實施嚴打。對“帶車黃牛”、暴力抗法、組織集體闖崗、妨礙執行公務等嚴重違法行為,聯系當地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打擊;對發現、收集的相關涉黑涉惡線索及時上報市局掃黑辦。
壓實責任 打造過硬交通執法隊伍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期間,將組織突擊暗訪稽查、開展異地執法行動、約談一批嚴重違法企業、曝光違法典型案例、走訪重點運輸企業、召開監督員座談會、兌現一批群眾舉報獎金、移交一批涉黑涉惡線索、安排專項督導檢查、消除一批執法風險隱患等。采取將明查暗訪、排查整治、集中治理等結合起來,認真研究謀劃工作措施,加強部門協作、聯合執法和信息共享,壓緊壓實執法監管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組織部署到位、督促檢查到位、責任落實到位。
嚴格規范執法。針對粗暴執法、趨利執法、選擇性執法等問題,支隊及各縣(區)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排查發現執法風險隱患苗頭,制定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消除。要強化作風紀律和廉政教育,大力推廣服務型行政執法,避免行政執法行為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鞏固深化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小組要求,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堅決杜絕違規執法行為。要以專業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為重點,強化基層執法人員執法實踐操作技巧培訓,解決調查取證能力不足、執法業務不精、文書制作不規范等問題。
責任編輯: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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