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通執法部門舉行小轎車涉嫌非法從事營運聽證會
駐馬店網訊(記者張新成 通訊員蔣軍華)為了幫助當事人搭建一個公正平等、公開透明的平臺,充分保障當事人陳述、申辯的權利,3月22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趙某某駕駛豫QDSxxx小型客車涉嫌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客運經營案進行行政處罰聽證會,這也是我市第二次舉行的涉嫌非法營運聽證會。聽證會邀請媒體記者、廉政監督員參加。
記者了解到,1月25日15時30分左右,市交通執法支隊與驛城區交通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駐馬店西站聯合巡查時,發現車號為豫QDSxxx大眾牌小型轎車載客4人,出示執法證件后對該車進行檢查,經取證調查,該車司機與乘客通過電話聯系,從駐馬店西站至平輿縣,議價每人50元,該車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
根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對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市交通執法支隊與驛城區交通執法大隊按照案件處理流程向趙某某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和《違法行為通知書》,趙某某有異議,向市交通執法支隊提出案件聽證申請,為更好的保護行為相對人趙某某的合法權益,保證行政案件的處理過程在陽光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界的監督,市交通執法支隊依法舉行了案件聽證會。
聽證辯論中,主持人就雙方陳述情況總結出本案焦點,雙方就本案焦點分別發表意見、進行辯論。案件調查人員提出了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及行政處罰意見,并出示相關調查材料和證據;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就案件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了質證,雙方均充分發表了意見。經過幾輪意見表達,聽證辯論結束,聽證會順利完成。近期,市交通執法支隊與驛城區交通執法大隊將結合聽證筆錄對本案作出處罰決定。
責任編輯: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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