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醫保負擔 代表建議盡快完善藥品仿制政策
摘要:陳保華說,建議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對療效明確、專利過期的國產創新藥和改良型新藥,直接賦予其參比制劑地位,并納入參比制劑目錄定期公示,允許其他企業仿制,以便打破市場壟斷,提高患者的用藥可及性,降低醫保負擔,助力健康中國戰略的推進。
新華網北京3月5日電(記者戴小河、熊豐)針對國產創新藥專利到期后無法仿制的問題,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華海藥業總裁陳保華建議,國家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快修改完善現行政策,為國產創新藥仿制創造條件,鼓勵仿制藥上市,降低百姓和醫保負擔。
近年來,我國批準上市的國產創新藥呈逐年上升的態勢。據醫藥市場專業研究機構——米內網統計,2011年至今約有60款國產1類新藥獲批上市,其中11款在2020年中國公立醫療機構及中國城市實體藥店終端合計銷售額超過10億元。
由于多數國產創新藥屬醫保報銷藥品,如不能仿制鼓勵充分競爭,就無法降低藥品價格,對百姓和醫保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陳保華說,群眾對療效明確的國產創新藥有著廣泛而迫切的需求。然而,由于現行政策的制約,國產創新藥在專利過期后依然不能仿制,存在一個藥品上市后長期獨占市場的現象,形成價格和市場壟斷。“這既有違提高藥品可及性、減輕群眾用藥負擔和國家醫保費用支出等醫改宗旨,也與鼓勵創新與仿制并舉的藥審制度改革原則不符。” 陳保華表示。 “從群眾用藥的迫切需求、醫藥產業的發展實際,以及全球先進國家和地區的做法等方面來看,我國現行的藥品管理有關政策需修改完善。”陳保華說,建議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對療效明確、專利過期的國產創新藥和改良型新藥,直接賦予其參比制劑地位,并納入參比制劑目錄定期公示,允許其他企業仿制,以便打破市場壟斷,提高患者的用藥可及性,降低醫保負擔,助力健康中國戰略的推進。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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