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務局明日發放第一期"鉅惠天中·樂享生活"電子消費券
駐馬店網訊(記者 張新理 姚 晶)為有效緩解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促進我市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促消費、惠民生、提振經濟。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圍內通過"云閃付"平臺舉行"鉅惠天中·樂享生活"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
據了解,本次活動主題是"鉅惠天中·樂享生活"駐馬店市政府消費券(第一期家電類)。領券時間為2月15日10時開始,領完為止。使用期限2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活動對象包括所有在駐的"云閃付APP"用戶(包括外地在駐人員)。共發放家電類消費券12500張,共計金額300萬元,面值為200元的消費券7500張(消費滿2000元可使用)、300元的消費券5000張(消費滿3000元可使用)。用戶在活動期間僅限領取兩種消費券的其中1張。票券到賬后,用戶在指定家電等場所通過"云閃付APP"付款碼使用銀聯卡支付,可享受對應力度優惠。領券和核銷消費券時,用戶需將"云閃付APP"更新至最新版本,打開手機定位功能,并允許"云閃付APP"獲取位置信息,僅限定位在河南省駐馬店市的用戶領取、核銷。
用戶需提前下載"云閃付APP",實名注冊并綁定內地發行的銀聯實體卡。登錄軟件后進入"'鉅惠天中 樂享生活'駐馬店市政府消費券"專門頁面領取消費券,商家名單在頁面下方公示。領取消費券成功后,請在"云閃付APP"-"我的-獎勵-我的票券"中查詢券狀態。用戶到店消費結賬時,請先告知收銀員使用"云閃付APP"消費券,出示云閃付APP生成的"付款碼",完成支付(支付金額顯示是成交金額,用戶實際支付的是減免消費券以后的金額)。
活動規則:1.符合同一設備、同一注冊手機號、同一銀行卡預留手機號、同一銀行卡實體卡號、同一身份證號或者同一APP賬號等任一條件的,均視為同一用戶。用戶需使用本人所有的電子設備、APP賬號、銀行卡等參加。非本人參加無法享受活動優惠。2.享受優惠的交易如發生退款、撤銷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額扣除享受的優惠金額后退回至用戶原付款卡。如退款、撤銷反向交易發生時,該次消費券仍在有效期內,系統退還已使用的消費券,用戶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在有效期內再次使用;如退款、撤銷反向交易發生時,消費券已過有效期,該單交易已使用的優惠券不做退還。3.對有變相加價、不兌現優惠承諾、消極處理消費投訴等行為的商家,將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涉嫌違法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嚴禁單位和個人通過虛假交易實施消費券套現和通過社交軟件、網絡平臺等信息渠道,發布、傳播套現消費券等違法行為。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活動參與資格,列入失信名單,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將被移交公安部門處理。4.若活動期內可與商家提供的打折、減免券疊加使用,虛擬卡、儲值卡等虛擬產品不參與本次活動。5.本次活動涉及的所有時間地點以公告為準。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如因疫情等原因影響,將調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并經公告后生效。用戶參與活動即視為理解并同意本活動細則。
責任編輯:姚晶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