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編辦等部門建立事業單位監管聯動工作機制
摘要:五部門重點對事業單位不按照規定申請登記、不按照登記事項開展活動、與非法組織勾連開展活動或為其活動提供便利等問題線索進行移送,對未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登記、擅自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事業單位被撤銷登記、法人證書已廢止后仍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事業單位擅自設立網站、進行虛假...
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 近日,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監管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中央編辦、中央網信辦、公安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業務局共同簽署文件,正式建立涉事業單位違法違規有關問題處理情況通報、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執法互助、結果反饋等聯動工作機制。
五部門重點對事業單位不按照規定申請登記、不按照登記事項開展活動、與非法組織勾連開展活動或為其活動提供便利等問題線索進行移送,對未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登記、擅自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事業單位被撤銷登記、法人證書已廢止后仍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事業單位擅自設立網站、進行虛假宣傳等情形,共同調查取證、核實查處。中央編辦、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業務局加強溝通協商,完善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庫建設,加強數據比對,規范事中事后監管。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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