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實施重型貨車限行的通告
摘要:啟動應急強化管控時,禁止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重型燃油燃氣貨車、燃氣公交車上路行駛。納入移動源白名單車輛可在本市通行,禁止在省內其他區域穿行。(三)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通過電子監控抓拍和交警路檢路查進行曝光和處罰。四、限行期間本市原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在全市實施重型貨車限行。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2022年3月1日~3月13日。
二、限行區域
全市行政區域內道路禁止通行。
三、限行規定
(一)限行時間內,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燃油燃氣貨車上路行駛。
啟動應急強化管控時,禁止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重型燃油燃氣貨車、燃氣公交車上路行駛。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1.納入移動源白名單車輛可在本市通行,禁止在省內其他區域穿行。2.電動貨車等新能源貨車可通行。3.本市內高速過境車輛不受限行限制。
(三)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通過電子監控抓拍和交警路檢路查進行曝光和處罰。
四、限行期間本市原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2022年1月26日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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