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盤點】上蔡檢察這一年之——公益訴訟
歲月不居,時節如流。過去的202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我們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檢察隊伍教育整頓,不斷強化履職擔當,推動檢察工作穩步向前;這一年,我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努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的民生問題……
2021年,上蔡縣人民檢察院先后榮獲全國、全省檢察宣傳先進單位稱號,被河南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評為“河南省衛生先進單位”,被中共駐馬店市委、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評為“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先進單位”“駐馬店市先進基層黨組織”,被駐馬店市委宣傳部評為“駐馬店市理論宣講基地”,被駐馬店市婦女聯合會授予“巾幗文明崗、駐馬店市三八紅旗集體”等榮譽稱號。
年終歲末,征程在望。讓我們通過盤點一起回顧2021年上蔡縣人民檢察院的奮進歷程。
公益訴訟
耕地保護
“沙場關了,煙塵沒了,土地又種上莊稼啦,咱檢察院真行!”2021年以來,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積極開展耕地資源公益訴訟專項監督工作,先后辦理耕地資源公益訴訟案件6件,向行政機關發送訴前檢察建議6份,保護基本農田3畝,督促恢復耕地3.23畝,有效推進基本農田保護與治理,牢牢守住耕地紅線。
英烈保護
2021年7月,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通過走訪發現某鄉無名烈士墓線索,向該鄉發送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該鄉另選新址遷建烈士紀念碑1座、無名烈士墓4所,新址作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向公眾開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碧水藍天保護
2021年4月9日,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在履職中發現,某鄉鎮橋頭及一處雞場地溝內有大量生活垃圾堆積,立即聯系污染地所屬各級河長辦,對垃圾堆積現象進行整改,對河道附近生活垃圾的處置工作進行規范整治,并多次開展工作“回頭看”,相關工作做法被《檢察日報》專版刊發。
針對發現的河湖“四亂”問題,該院深入推動“河長+檢察長”制依法治河新模式,聯合各級河長辦開展巡河行動12次,口頭建議整改問題10余處,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積5.55畝,治理河道33.716公里,督促清除處理違法堆放的各類生活垃圾0.62噸,向有關部門發出涉河湖公益訴訟案件訴前檢察建議8件,整改率達到100%,守護好每一片碧水藍天。
增殖放流
針對非法捕撈造成的破壞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后果,2021年7月15日上午,該院聯合縣河長辦、縣公安局、縣農業農村局在黑河水域西洪段共同舉辦了首次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增殖放流活動,共向黑河流域西洪段增殖放流鰱魚、鳙魚、青魚等4000余尾魚苗,總重1100余公斤,為凈水質、滅藍藻,改善黑河水域生態環境發揮積極作用,贏得了現場百余名群眾點贊。
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為切實筑牢食品藥品安全“高壓線”,2021年初,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開展專項食藥品安全檢查監督活動,對縣城區域內部分藥店、農貿市場等地進行現場檢查監督,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保障人民群眾的每一口都健康放心貢獻力量。
守護“腳底下的安全”
該院深化落實最高檢“四號檢察建議”,先后與縣綜合執法局等相關單位召開窨井蓋問題綜合治理推進會,聯合相關單位全面開展窨井蓋大排查、大起底,推動窨井蓋排查修復、編號管理、動態監測,推進更換窨井蓋1110個,加裝防墜網1126個,工作做法被最高檢《檢察工作簡報》采納,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腳底下的安全”。
責任編輯:代廷偉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