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司法局 安置幫教暖人心
駐馬店網訊(記者 王朝朝 通訊員 周高劍)近期,疫情形勢復雜嚴峻,為認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職能作用,1月21日,汝南縣司法局汝寧司法所積極對接協調當地街道辦事處,為一名無房居住的刑滿釋放人員申請安置廉租房。
據了解,王某生是汝南縣汝寧街道南大街社區居民,近日于豫南監獄釋放,因其與妻子離婚多年,家庭無房,導致其刑滿釋放回來無住處。汝南縣司法局汝寧司法所接到縣司法局轉派的關于刑滿釋放人員王某生安置幫教的通知后,立即匯報汝寧街道分管領導,告知疫情防控期間接收刑滿釋放人員應遵守的相關疫情防控規定。司法所工作人員詳細錄入了王某生基本信息,建立了個人檔案,并與王某生進行了交談,了解了其在服刑期間的思想認識,目前的想法和今后的打算,同時講解了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有關政策和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叮囑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并積極對接協調汝寧街道辦事處,為其申請了廉租房,鼓勵其樹立生活信心,盡快適應當前的生活環境,開啟新的生活。王某生也表示,今后一定遵紀守法,做一名合法公民。
在今后工作中,汝南縣司法局汝寧司法所將繼續履職盡責,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期間刑滿釋放人員銜接安置工作,積極為疫情防控工作做貢獻。
責任編輯:閆海峰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