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示范區大隊查獲一起貨車違規超載交通違法行為
駐馬店網訊(記者 董凡 通訊員 劉海軍)1月6日下午,駐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示范區大隊和交通執法部門聯合開展治超行動中,在雪松路西段查獲李某駕駛的豫P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存在超載嫌疑。經對司機李某核實,李某對貨車超載行為事實予以承認,但對具體超載噸數不清楚。為了進一步確認貨車超載事實,兩部門依法將超載貨車引導到交通執法檢測站進行稱重檢測。經過磅稱重結果顯示,該貨車核載49噸,實載78.16噸,超載比例為59%。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五條之規定,民警依法對其超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交警提示:超載車輛嚴重破壞公路、橋梁等公共設施,給公路、橋梁結構帶來災難性的打擊,還會使輪胎發生變形,加大摩擦,導致輪胎壽命縮短,極易發生爆胎事故。同時,貨車超載后轉向沉重,離心力增加,影響汽車操縱性能,延長制動距離甚至導致制動失靈,極易發生側翻,而且車輛在超載超重的狀態下,載質量增大,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害性也相應增加,因此為了您的安全,請遵守交規,安全出行。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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