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駐馬店市公安局 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網絡謠言等違法信息的通告
摘要:近期,新冠病毒變異毒株的擴散已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為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切實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駐馬店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駐馬店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
近期,新冠病毒變異毒株的擴散已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為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切實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駐馬店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駐馬店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著重抓好“八個主動”,全面落實聯防聯控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主動甄別網絡謠言。廣大網民對網上涉疫情信息要仔細辨別,從官方途徑獲取權威疫情信息。不傳播和擴散未經證實的信息,不傳播非權威來源的音視頻和文字信息,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二、主動刪除網絡謠言。自媒體平臺和網民朋友對已轉發的來源不明、未經證實的涉疫情信息要主動刪除。無法刪
除的要及時辟謠,主動消除不良影響。
三、主動舉報網絡謠言。網民朋友要自覺抵制網絡謠言,發現微信群、朋友圈等傳播的無正規來源的聊天截圖、音視頻和文字等涉疫情信息,要主動向網信和公安部門舉報。
四、主動加強內容審核。全市各類網站平臺和新媒體從業者,要嚴格遵守國家網絡管理法律法規,從嚴審核信息來源和內容。凡因審核把關不嚴、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主動履行主體責任。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要認真履行群組管理責任,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共同構建健康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六、主動自覺廣泛宣傳。自媒體平臺和廣大網民應積極廣泛宣傳疫情防控知識,正面宣傳不偏離,虛假疫情不能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正確認識疫情,樹立信心,做好自我防護,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
七、主動加強隱私保護。嚴禁通過新媒體賬號、互聯網群組、朋友圈等網絡平臺發布和傳播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從事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的網絡非法活動,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八、主動依法嚴厲打擊。通過網絡發布、傳播虛假信息或謠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網信、公安部門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嚴肅追究發布者、轉發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員的相關法律責任,并對網站、公眾賬號等傳播平臺依法予以處置。
在此特別提醒廣大網民,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須堅守法律底線,依法依規從事互聯網信息傳播,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歡迎廣大網民對涉疫情網絡謠言等網上違法信息進行監督舉報。
舉報電話:
駐馬店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0396-2788986
駐馬店市公安局:0396-110
舉報郵箱:zhumadianjubao@163.com
駐馬店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駐馬店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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