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盜刷撿拾的信用卡被判刑
摘要:后陳某通過POS機,利用該銀行卡的小額免密支付功能對銀行卡進行盜刷,前后30余次通過刷卡支付,從該銀行卡賬戶中轉入自己的賬戶共計1萬余元。如果擔心用卡安全,可以持銀行卡到所在銀行或通過手機銀行等渠道辦理關閉小額免密支付功能。
駐馬店網訊(全媒體記者 徐小防 通訊員 楊利偉 樊璠)近日,由遂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信用卡詐騙案,法院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陳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2.2萬元。
2020年8月,陳某在外游玩時,7歲的兒子交給其一張拾得的銀行卡。后陳某通過POS機,利用該銀行卡的小額免密支付功能對銀行卡進行盜刷,前后30余次通過刷卡支付,從該銀行卡賬戶中轉入自己的賬戶共計1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具有閃付功能的銀行卡會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默認開通免密支付功能。但免密支付在為消費者帶來支付便捷的同時,也暗藏很多不安全因素。為避免銀行卡被盜刷,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如果擔心用卡安全,可以持銀行卡到所在銀行或通過手機銀行等渠道辦理關閉小額免密支付功能。一旦發現銀行卡被盜刷,應立即報警。
責任編輯:牛馨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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