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約談違規企業 強化源頭監管
摘要:在施工現場,督導組首先查看了施工企業物料堆放、土方作業和建筑石材公路運輸情況,對發現的堆料場未覆蓋、土方作業未采取有效防塵,公路運輸物料疑似存在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現場提出了整改意見。
駐馬店網訊(記者 張新成 通訊員 蔣軍華)12月28日,駐馬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督導組帶領汝南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深入中交二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羅高速公路3標段汝南境施工場區開展實地檢查,并對施工單位在大氣污染、公路運輸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約談。
在施工現場,督導組首先查看了施工企業物料堆放、土方作業和建筑石材公路運輸情況,對發現的堆料場未覆蓋、土方作業未采取有效防塵,公路運輸物料疑似存在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現場提出了整改意見。汝南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針對現場查看時發現的問題,當場給予中交二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羅高速公路3標段項目部下發了《交通違法行為告知書》。
其次,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督導組會同汝南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項目施工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要求施工企業遵守法律規定,合法運輸建筑材料。上羅高速公路3標段項目施工所需物料在運輸過程中,一律嚴禁使用加幫改型車輛、加蓋篷布密閉運輸及合法裝載嚴禁超限運輸。規范源頭監管,夯實企業主體責任。汝南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高速公路施工項目施工物料攪拌站納入源頭監管范圍,對出現違法運輸行為的將依法實施處罰。落實環保要求,強化揚塵污染治理。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要求,堆積易揚塵物一律進行抑塵網覆蓋和揚塵施工采用密閉作業,加大噴淋設施設備配置力度,出廠車輛一律進行沖洗,嚴禁帶泥上路。
最后,上羅高速公路3標段項目部負責人表示,要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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