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酒駕未吸取教訓 再次酒駕難逃法網
——示范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二次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駐馬店網訊(記者 董凡 通訊員 劉海軍)2021年12月24日,示范區交警大隊按照交警支隊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在轄區開展夜查交通違法行為集中行動。當晚21時許,民警在轄區開展巡邏防控時,發現一輛豫Q***02號小型轎車形跡可疑。民警遂上前依法對該車進行盤查,發現駕駛員張某存在無證酒后駕車嫌疑,民警將張某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經鑒定,張某靜脈血液里的乙醇含量為141.78mg/100m已經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在進一步的調查中,辦案民警發現張某于2019年1月17日因醉酒后駕駛同一車輛曾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執勤大隊查處過,被驛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并吊銷駕駛證,此次已經屬于二次醉駕。目前,嫌疑人張某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已被依法處理。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雖然人盡皆知,但是總是有人心存僥幸。對于那些因為酒駕、醉駕被處罰的駕駛人來說,本應該吸取教訓,敬畏法律。可有些人偏偏執迷不悟,不思悔改,對于這樣的累犯,等待他們的必定是法律的嚴懲。
在此,示范區交警交警再次提醒大家:酒駕醉駕害人害己,請廣大駕駛人時刻牢記拒絕酒駕,以免釀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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