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紀委監委通報四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摘要:通報強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找準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的切入點和關鍵點,持續保持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高壓態勢,跟進監督、精準施治,深挖細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責任、腐敗和作風問題,嚴肅查處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中空泛表態、敷衍應付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及不作為...
2020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扎實開展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專項監督工作,嚴肅查處了一批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紀違法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發揮震懾作用,現將四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驛城區沙河店鎮原黨委委員、組織委員、虎狼店村包村干部王攀,虎狼店村原村委委員、國土聯絡員趙剛良失職失責問題。2020年6月,某公司與虎狼店村委簽訂合同,租賃30畝耕地用于投資建設項目。7月,該公司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沙河店鎮政府、虎狼店村委對該違法問題未報告、未制止。后來,沙河店鎮自然資源所巡查發現該問題,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以書面形式分別告知沙河店鎮政府、虎狼店村委后,沙河店鎮政府、虎狼店村委對該違法問題仍未制止、未處置。2021年3月,國家衛片監測發現該違法建筑,列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新增違法問題,該違法建筑及附屬物才被全部拆除并復耕復綠。2021年7月,王攀、趙剛良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二、平輿縣李屯鎮原黨委組織委員、人大副主席吳卓然等人失職失責問題。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李屯鎮魏樓村東王坡西組時任網格長王毛旦私自占用耕地建倉庫,并對倉庫周圍進行道路硬化,違法占用耕地1055.6平方米。2020年4月,王毛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魏樓村時任黨支部書記吳小柱、村委會主任吳獻中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屯鎮時任國土所所長趙華政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李屯鎮原黨委組織委員、人大副主席吳卓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上蔡縣東岸鄉套樓村原黨支部書記張廣擁違法占地建房問題。2014年,張廣擁占用集體農用地226.51平方米、集體林地260.49平方米違法建房,套樓村時任黨支部書記羅愛林未經村委集體研究,未調查核實,違規同意張廣擁違法建房,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1年1月,張廣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羅愛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正陽縣呂河鄉新寺村原黨支部書記陳有新違法占地建房問題。2014年5月至2015年底,新寺村群眾易某某擅自占地2817.5平方米(建設用地2765.17平方米,設施農用地30.38平方米,溝渠21.95平方米)建12套兩層帶院房屋,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陳有新對易某某違法占地建房問題制止不力。2015年8月至2016年初,陳有新擅自占地1444.2平方米(建設用地面積603.33平方米,耕地面積840.87平方米)建4套兩層帶院房屋,并以每套16萬元價格出售給本村群眾,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史正偉對陳有新違法占地建房問題制止不力??h自然資源局國土執法監察大隊呂河鄉片區執法負責人常征,對易某某、陳有新違法占地建房監管制止不力。史正偉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0月,陳有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常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1年12月,史正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責令其辭去新寺村村委會主任職務。
通報指出,上述四起典型案例,有的是黨員干部違反法律法規、亂占耕地建房,有的是職能部門和黨員干部對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監管不力、失職失責,嚴重威脅耕地保護紅線,都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點內容,必須嚴肅查處問責。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案為鑒、引以為戒,時刻繃緊紀法之弦,嚴格落實應盡之責,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發生。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視察河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充分認識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以更堅定的決心、更有力的舉措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牢牢守住糧食安全底線、耕地保護紅線。同時,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保障合理建房需求,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找準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的切入點和關鍵點,持續保持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高壓態勢,跟進監督、精準施治,深挖細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責任、腐敗和作風問題,嚴肅查處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中空泛表態、敷衍應付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及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等行為,及時通報曝光典型問題,始終保持嚴的氛圍;要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既防止問責不力、寬松軟,又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以嚴明的紀律為保護耕地資源確保糧食安全提供堅強保障。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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