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爭路引發4年訴訟糾葛 執行法官用卷尺維護群眾每一寸勝訴權益
駐馬店網訊 (記者 徐小防 通訊員 杜英翔)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原本一墻之隔的鄰居,卻因一條通道引發糾紛,多年來一直糾紛不斷,隨著矛盾的不斷升級,雙方當事人也從最初的爭吵,變成了后來的對薄公堂。12月23日,泌陽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深入泌陽縣羊冊鎮某村,強制執行了兩起排除妨礙糾紛案件,進一步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權威。
韓某某與王某某是羊冊鎮某村隔一處空宅的鄰居,韓某某家出行需要從門前東西道路向西走后折向南北道路(即王某某南院東屋屋后處),然后入村內主干道,該道路是韓某某等幾家出行的必經之路,其中路面寬4米,水溝寬1米,恰恰是這條道路卻引發了韓、王兩家長達4年的訴訟糾葛,自2018年起韓、王兩家相互起訴對薄公堂5次,形成鄰里積怨。
由于韓某某家出行道路地勢較低,為了出行方便,韓某某用砂石土等物對路面進行填充,填充后路面高于王某某家地基,造成天陰下雨時雨水滲透進王某某家中,對王某某房屋造成危害。王某某認為韓某某的行為已經對其造成了侵權,遂將韓某某訴至泌陽縣人民法院,要求韓某某將王某某房屋后的路面恢復原狀(路面向下清除20厘米),將所填砂石土等物予以清除。
經該院審理后,判決韓某某將所墊砂石土等物予以清除,清除后的路面高度應低于王某某東屋墻后已修建好的泄水坡東邊沿上沿 20 厘米以上。
在未經得韓某某同意的情況下,王某某為了避免房屋滲水,用水泥將泄水坡進行加寬加固,北頭寬約2米,南頭寬約1.4米,建設泄水坡長約18.5米,強行占用韓某某家出行道路寬約0.8米(原道路寬度4米),影響了韓某某家的通行。韓某某認為王某某的行為已經對其造成了侵權,遂將王某某訴至泌陽縣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某將屬于韓某某的4米寬出路,全部清理到位,不得強占。
經該院審理后,判決王某某將其澆筑的泄水坡過寬部分予以清除,清除的邊界從王某某東屋墻后以東北墻角向正東方向垂直丈量3尺取一點,以該房屋東南墻角向正東方向垂直丈量 2 尺取一點,上述兩點連成一直線,該直線以東部分予以清除,泄水坡清除后與路面高度一致。
判決生效后,韓、王兩家均未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雙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向泌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王太巖依法向韓、王兩家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主動履行判決書義務。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是多年鄰居,從維護鄰里關系和睦的角度出發,避免雙方矛盾進一步加深,王太巖曾趕往現場勘查實際情況,并多次對韓、王兩家做思想工作,希望韓、王兩家能夠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是雙方態度強硬,遲遲不愿主動履行。對此,泌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決定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12月23日上午9點30分,泌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10余名干警奔赴羊冊鎮某村。到達執行現場后,韓、王兩家均有家屬情緒激動,大放厥詞,執行法官再次向雙方家屬釋法說理,嚴厲告知其妨礙現場執法所要面臨的法律后果,經過耐心的勸導,逐漸平復了韓、王兩家的激動情緒,并慢慢緩和兩家心中強烈的抵制心理。在執行現場,執行法官在核對判決書確定的執行內容后,用卷尺丈量出應拆除范圍,經韓、王兩家確定無誤后,開始強制拆除工作。
在拆除過程中,每拆一處執行法官王太巖都要用卷尺反復測量加以確認,確保韓、王兩家的每一寸勝訴權益。
歷經三個小時,涉案道路清除完畢,執行法官現場制作筆錄并由申請人執行人簽字確認,至此,一條道路引發長達4年的訴訟糾葛順利執行完畢。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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