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 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
摘要: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移動源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施工項目、大宗物料運輸、大型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運輸車輛。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環境空氣質量預測結果,12月21日起,受空氣濕度增大、擴散條件轉差等不利氣象條件和污染傳輸的影響,預計我市將出現重度污染過程。為降低污染峰值、縮短污染時長,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12月21日20時起,在全市范圍內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及響應。
一、預警管控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各縣區按照2021年最新修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督促轄區企業嚴格落實橙色預警管控措施。對績效評級為A級、績效引領和民生保障類的企業,在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和僅允許從事特定保障任務的生產經營。各縣區應加強重點大氣污染源檢查頻次,確保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穩定達標排放。市電力公司每日調度企業用電量情況、市生態環境局每日調度企業污染物排放量情況,督促企業落實應急管控措施。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電力公司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揚塵源減排措施
1.對2020年經“市長一支筆”簽批的重點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施工項目,在嚴格落實“十個百分之百”前提下,準予施工。其余施工項目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停止室外電焊、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作業。未清運的渣土、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和建筑垃圾應全部苫蓋,裸露場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加強對應急搶險、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現場監督,對未落實“十個百分之百”要求施工的工地,依法處罰,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在全市通報。對不能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違規作業行為不能及時發現和制止的現場監管人員,將追究其責任。
牽頭單位:市控塵辦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園林中心、市公路發展中心
2.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接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在空氣濕度較大時,停止霧炮和灑水作業,全部以機械濕掃和人工清掃為主;對人口密集區周邊道路做到及時清洗清理路面,嚴格按時開展“城市清潔”行動,減少路面積塵。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加強工業企業廠區內散狀物料堆場規范化管理,采取封閉防控或安裝其他防塵設施,裝卸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時,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抑塵措施。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落實橙色預警管控要求,符合績效先進性指標的企業,可自主采取減排措施。不符合績效先進性指標的企業停止露天開采、破碎作業,篩分、鋸解、磨拋、裁切等涉氣工序停產;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移動源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施工項目、大宗物料運輸、大型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運輸車輛。疫情防控物資運輸車輛開通綠色通道,確保正常運輸。加大公交運力保障力度、加密營運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增加清潔能源公交車的使用,倡導市民綠色出行。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健體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公安局
(四)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加強執法檢查,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市城管局負責增加對餐飲單位的檢查頻次,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禁止露天燒烤和垃圾焚燒;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市氣象局負責根據氣象條件及時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二、嚴格開展強化督查
(一)各縣區要對本地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要及時下達督辦單,限期整改。市環委辦將派出督查組,對各縣區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污染問題突出的縣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預警啟動后,各縣區于每日10時前,通過“河南省污染天氣信息管理”平臺匯總上報前一日檢查情況。
聯系方式:0396-2812116
聯系郵箱:zmddqb@163.com
2021年12月21日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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