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正式啟動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
摘要: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華波說,醫保部門將按照CHS-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未來三年行動計劃,著力完善一套規范成熟的技術標準,建立一套適應CHS-DRG/DIP變化的醫療機構運營機制,打造一支素質過硬的醫保專業化隊伍,不斷推進改革向縱深發展。
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 彭韻佳)首屆中國CHS-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大會日前在京召開,國家醫保局宣布正式啟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病種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
根據已經印發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到2024年底,全國所有統籌地區全部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
2019年以來,國家醫保局先后啟動30個城市的DRG付費國家試點和71個城市的DIP付費國家試點。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試點三年以來,所有試點城市已經全部進入實際付費,基本達到預期的效果,并推動醫保管理機制的深刻轉變,包括醫保付費從按項目付費向價值付費轉變、從最終買單向主動作為轉變、從單純的手工審核向大數據運用轉變、從粗放的供給側管理向精細的供給側管理轉變等。
據介紹,從試點初步成效看,一些試點地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更加規范、檢查用藥更加合理、治療的針對性更強,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參保群眾在不同程度上均有受益,初步顯示出共贏效果。
“經過多年探索與實踐,支付方式改革的思路已經比較清晰。”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華波說,醫保部門將按照CHS-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未來三年行動計劃,著力完善一套規范成熟的技術標準,建立一套適應CHS-DRG/DIP變化的醫療機構運營機制,打造一支素質過硬的醫保專業化隊伍,不斷推進改革向縱深發展。
國家醫保局醫保事業管理中心負責人隆學文介紹,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能,用有限的醫保基金為參保人購買更高質量的醫療服務,同時激勵醫療機構和醫生主動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升控制成本的內生動力,促進分級診療,讓醫保和醫療“相向而行”。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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