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機制 平輿縣河湖管理邁上新臺階
摘要:今年初以來,平輿縣充分發揮“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優勢,通過聯合執法、快速查處和警示教育,加強對損害河湖生態、破壞堤防、河道非法取土及非法取水的打擊力度,并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平臺,在全縣范圍內深入宣傳“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取得的...
駐馬店網訊(記者 張建福 王仲華 通訊員 梁振)為充分發揮河長辦、公安部門職能,實現行政執法、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做到河湖管理打防結合,不斷提高河流管理保護水平,加快推進全縣水生態文明建設,平輿縣實行“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
據了解,平輿縣“河長+警長”工作機制,主要是對應縣級總河長,設立河流總警長,各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設立河流警長,由各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所長擔任,將全縣所有河流均納入“河長+警長”體系管理范圍。縣河長辦、縣公安局各確定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日常事務性工作,保障“河長+警長”工作機制順暢運行。
河道總警長在總河長的牽頭領導下開展工作,各鄉鎮(街道)河道警長在相應縣級河長和河流總警長的牽頭領導下開展工作,由河長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堤防、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整治;警長則協助河長履行職責,圍繞河流管理整治重點和難點,配合職能部門開展水環境整治;做好涉水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研判;嚴厲打擊涉水犯罪,依法嚴懲破壞水環境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排污、非法取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暴力抗法、打擊報復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相關執法單位順利開展工作;制訂完善處置預案,對于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水環境破壞和嚴重危害水域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制訂和完善處置預案;做到守河有責、守河擔責,守河盡責。“河長+檢察長”機制,則針對河湖管理中的老大難問題由縣檢察院介入,下發檢查建議書,督促問題整改。
“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機制運營以來,多次聯合執法打擊涉河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平輿縣相繼開展了清理河道堤防違規種植林木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打擊非法捕撈電魚專項行動等。今年3月,針對出現的部分群眾搶占河道堤防內違規種樹影響河勢穩定、危害防洪安全的問題,由縣河長辦牽頭,組織縣自然資源局、公安局、西洋店鎮政府開展清理違規新種植樹木聯合執法行動,共清理違規新種植樹木7.85公里。開展的打擊非法捕撈電魚專項行動也碩果累累,立案處罰8起,抓獲嫌疑人10名,繳獲非法捕撈小泥螺20余噸,登記后全部放生。
平輿縣檢察官往河中放魚。
今年4月,縣檢察院聯合縣河長辦、縣公安局在老王崗鄉汝河段實施首例公益訴訟案件魚苗增殖放流活動,3000余尾魚苗投放進汝河,有效保護了汝河流域漁業資源的多樣性。據介紹,去年平輿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審查霍某某、霍某某非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經專家評估,二人明知禁漁期且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捕魚,其行為致使漁業資源遭到破壞,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對魚類繁殖率和種群數量造成嚴重的危害。為此,平輿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平輿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經法院開庭審理,判決被告人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這3000余尾魚苗就是用被告人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購買的,此舉進一步豐富了公益訴訟的內涵和實效。
今年初以來,平輿縣充分發揮“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優勢,通過聯合執法、快速查處和警示教育,加強對損害河湖生態、破壞堤防、河道非法取土及非法取水的打擊力度,并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平臺,在全縣范圍內深入宣傳“河長+警長”“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取得的成效,曝光一批辦理的違法犯罪案件,通過正面宣傳、反面警示起到引導作用,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水環境保護意識,讓平輿縣始終“河暢、水清、岸綠、景美”。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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