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托管防“跑路” 河南全面監管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
摘要:通過排查,在全面、精準掌握校外培訓機構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涵蓋預收費收退費、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風險預警及處置等各環節的資金監管制度和監管平臺,實現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全覆蓋,穩妥處置“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存量問題。
11月12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為防范校外培訓機構“退費難”“卷錢跑路”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發生,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進行全覆蓋、全流程、全方位監管,確保培訓服務交易安全。
一直以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嚴重侵害了學生(家長)權益。為加強監管工作,教育部等六部門近日下發通知,指導各地做好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校外培訓機構(包括線上和線下)預先收取的學員培訓服務費用的監管,明確校外培訓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同時,各地可結合實際,采取銀行托管、風險保證金的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
我省六部門發布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對本地校外培訓機構基本情況(現有機構數量、類別類型、現存狀態、營改非機構數、執行政府指導價機構數、在讀學生人數、未消課程金額、資金監管機構數、資金監管金額、欠薪額、現有教職工人數、裁員人數)和預收費托管、風險保證金、培訓收費專戶監管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開展全面排查,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通過排查,在全面、精準掌握校外培訓機構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涵蓋預收費收退費、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風險預警及處置等各環節的資金監管制度和監管平臺,實現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全覆蓋,穩妥處置“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存量問題。同時,要求各地將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是否納入資金監管情況,列入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專項督導檢查和年審年檢的重要內容。(記者 馮軍福)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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