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安裝自購普通電表為啥被停電
駐馬店網訊(全媒體記者 田 久)近日,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接到市民王先生電話反映,其是市區雪松大道與盤龍山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地緣小區”業主,其家2021年10月23日13:00停電,至打通熱線時仍未來電,希望相關部門協助調查處理盡快恢復供電。
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接到此訴求后立即反饋給驛城區熱線辦。驛城區熱線辦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橡林街道調查處理。經查,該小區未進行電改,住戶用電實行充值卡預付費服務,由小區物業代為管理。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小區物業發現代收電費收支異常,虧損連續增加。通過多次排查后,發現該業主(訴求人)私自改動其插卡式電表,涉嫌竊電。經物業與訴求人溝通,訴求人答應補交5000元用電費用并實際交付了2000元,因其自訴家庭困難,剩余3000元后期逐步補交。2019年11月,訴求人自購普通非插卡式電表并安裝,使用至2021年8月。在此期間內,小區物業多次告知訴求人補交剩余3000元用電費用,訴求人以各種理由推脫、搪塞。因其自購的普通電表準確性未經小區物業認可,但考慮到其生活用電的實際情況,小區物業未對其采取停止供電行為。近期,小區物業電管人員交接變更,交接過程中發現訴求人自購的普通電表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僅顯示用電量約500度,與其家庭用電情況嚴重不符。小區物業將其自購的電表更換為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新電表實測后,得到訴求人家中每月用電約300元費用,與其22個月共計約500度的用電量相差數額巨大。
小區物業與訴求人再次溝通,希望其能按實際用電量補交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的實際用電費用。經橡林街道與訴求人聯系,其稱現已與物業協商完畢,家中已恢復供電。
責任編輯: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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