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檢察院發出首份督促監護令,喚醒缺位的家庭監護
駐馬店網訊(記者 王珂 通訊員 王謎)近日,汝南縣人民檢察院與縣婦聯聯合舉行“督促監護令”宣告送達暨首場家庭教育指導會,責令監護人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接受家庭教育指導,該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璽,縣婦聯會主席郭冬梅到場指導。這是汝南縣人民檢察院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發出的首份《督促監護令》,也是汝南縣人民檢察院與汝南縣婦聯首次在個案中開展家庭教育合作。
在辦理李某聚眾斗毆一案的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本案牽涉14周歲的未成年人張某。張某年僅14歲,為何沒有上學?是否有監護條件?承辦人員多次向張某的父母、外公就張某的情況進行了解。后考慮到由于父母監護缺位,對本案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汝南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向張某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并與縣婦聯共同制定了家庭教育指導方案。
宣告送達儀式上,承辦檢察官向張某的父母宣讀并送達《督促監護令》,從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創造良好、溫暖的家庭環境,強化子女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張某的心理關注和輔導等方面對監護人提出具體要求。張某父母表示今后一定對張某監護到位。
宣告儀式后,未檢檢察官、縣婦聯代表與專業心理咨詢師一起結合該案情況就家庭關系、親子關系對張某父母進行了首次家庭教育指導。
經過長達三個小時的輔導,張某父母均表示會反思并吸取教訓,加強對張某的日常照護和關愛,積極參與輔導,盡可能給孩子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根據方案,后續還將開展不少于三次的心理疏導及家庭教育指導 。
責任編輯: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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